上帝的法律是甚麼? 上帝的法律是否單為以色列人設立?

耶和華的律法全備,能蘇醒人心,耶和華的法度確定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(詩 19:7)

1 、法律的功用 :

消極方面講 : 叫人知罪。(羅 2:20; 7:7)

從積極方面講 : 叫人得福。(申 10:12 ,13; 申 28:1 - 14)

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面前來。 (加 3:24)

法律如一面鏡子照出人的污穢,只有基督的寶血才能除掉罪。

2 、法律的內容 :

法律的總綱 : 愛神,愛人兩大原則。(太 22:37 -40)

聖經中的十誡 (出 20:3 - 17):

除 了 我 以 外 , 你 不 可 有 別 的 神 。

不 可 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, 也 不 可 作 甚 麼 形 像,彷 彿 上 天 、 下 地 、 和 地 底 下 、 水 中 的 百 物 , 不 可 跪 拜 那 些 像 , 也 不 可 事 奉 他,因 為 我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是 忌 邪 的 神 , 恨 我 的,我 必 追 討 他 的 罪 ,自 父 及 子,直 到 三 四 代 。愛 我 守 我 誡 命 的,我 必 向 他 們 發 慈 愛 , 直 到 千 代 。 

不 可 妄 稱 耶 和 華 你 神 的 名 , 因 為 妄 稱 耶 和 華 名 的 , 耶 和 華 必 不 以 他 為 無 罪 。 

當 記 念 安 息 日 , 守 為 聖 日 。 六 日 要 勞 碌 作 你 一 切 的 工 ,但 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華 你 神 當 守 的 安 息 日。這 一 日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、 僕 婢 、 牲 畜 、 並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客 旅,無 論 何 工 都 不 可 作 。 因 為 六 日 之 內 、 耶 和 華 造 天 、 地 、 海 、 和 其 中 的 萬 物 、 第 七 日 便 安 息,所 以 耶 和 華 賜 福 與 安 息 日,定 為 聖 日 。 

當 孝 敬 父 母,使 你 的 日 子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地 上 , 得 以 長 久 。 

不 可 殺 人 。 

不 可 姦 淫 。 

不 可 偷 盜 。 

不 可 作 假 見 證 陷 害 人 。 

不 可 貪 戀 人 的 房 屋 , 也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妻 子 、 僕 婢 、 牛 驢 , 並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。 

3 、上帝的法律是否單為以色列人設立?

上帝的法律是為全人類設立的,任何人違背其中的條例也都是罪。

如果說法律單為以色列人設立,那麼世人違背了就不算為有罪,可是聖經說 :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。(羅 3:23)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(羅 3:10)

耶穌降世為拯救普天下罪人,正因我們犯律法才需要救主,“違背律法就是罪”,可見那些認為上帝的法律是單為以色列人的,就等於否認自己的罪。

4 、信耶穌而不守誡命的人心裏有沒有真理?

人若說我認識他,卻不遵守他的誡命,便是說謊話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。(約壹 2:3 ,4)

今日的基督教界中所以流傳著種種罪惡,正是因為人們忽略了這真理,上帝法律的本質和重要性,幾乎完全被人忘記了,人對法律的實質,永久性,和遵守的本分,所有錯誤的觀念造成了種種有關悔改和成聖的謬論,結果造成了降低教會中敬虔的標準,這就是現代宗教奮興缺乏上帝聖靈和能力的緣故。